拍賣房產的基本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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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行接受客戶委托 |
房產的所有人作為委托人與拍賣行簽署委托拍賣合同,拍賣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 |
托后以拍賣行的名義主持拍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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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的鑒定與估價 |
對拍賣房產進行鑒定和估價是拍賣前的第一項準備工作,核定房產評估必須由房地產評估師 |
進行,并對評估結果承擔相應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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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拍賣房產底價 |
指拍賣成交應達到的最低價格基數,底價過高會導致拍賣失敗,過低又會使委托人受經濟損 |
失。底價確定后,當事各方應保守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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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拍賣日期 |
日期擬訂和拍賣房產的產別、用途、數量都有關。從刊登廣告到公開拍賣,間隔可在一周左 |
右,展樣時間不得少于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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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拍賣公告 |
拍賣是一種公開競買活動,必然發拍賣公告,主要反映拍賣房產的內容、拍賣時期、拍賣地 |
點及其它必要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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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竟買人資格 |
參加房產拍賣的競買人應是具有民事權利與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賣主持單 |
位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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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買人繳付保證金 |
在拍賣程序中,繳付保證金是成為競買人的必要條件之一。競買人競價成功,其保證金可轉 |
為價金,競買未成功,保證金如數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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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拍賣會實施 |
拍賣會由主持拍賣的拍賣師、負責記錄的記錄員、監督拍賣實施的監拍員及協助實施拍賣的 |
其他人員共同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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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品的權屬移交 |
房產一旦成交,拍定人當即付款,即完成了拍賣房產的權屬轉移。買受人從拍賣行或執行法 |
院領取房產權利轉移證明后,就取得了該房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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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人的權利和義務 |
競買人是指參加競購拍賣標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競買人應在拍賣日前憑身份證及合 |
法的有效證件,領取競投牌,否則不視為正式競買人。競買人享有的權利:競買人可自行參加競 |
買,也可委托其代理人參加競買。競買人有權了解拍賣標的的瑕疵,有權查驗拍賣標的和查閱有 |
關拍賣資料。競買人的義務:競買人一經應價,不得撤回;拍賣標的原所有權擁有者,不能以競 |
買人身份參加競買;當其他競買人有更高應價時,其應價即喪失約束力;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 |
拍賣人之間不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 |